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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与化工学院党支部建设工作条例

发布时间:2015-11-06点击量:

为了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,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,特制订党支部建设工作条例。

一、党支部设置原则:一个学生党总支和几个教工党支部(按系设置);学生党总支下设几个学生党支部(按专业设置)和一个研究生支部。

二、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:

(l)宣传、执行党的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,团结师生员工,保证教学、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。

(2)加强对党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向党员布置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的任务,并检查执行情况。

(3)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,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

(4)经常听取党员与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了解、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,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。

三、每两年对党支部委员会进行改选。党支部书记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,热心党的工作,在群众中有威信。支委会团结、协调,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。

四、党支部工作要有明确的思路和具体的工作规范。建立党支部建设目标责任制,实行分类指导、检查和考核。党支部委员会及其成员要能正确履行职责。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学院的重要问题,保证学院的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。党支部能积极开展群众思想政治工作,在学院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。

中共西安工业大学

材料与化工学院委员会

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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