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
规章制度
当前位置: 首页 > 规章制度 > 正文

材料与化工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师生党支部制度

发布时间:2018-11-30点击量:

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,加强学院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,密切党委委员与党支部之间的工作联系,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水平,学院党委在我院14个党支部中建立党委委员联系师生党支部制度。具体制度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建立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,是新形势下落实“全面从严治党”的重要要求,是进一步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,密切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、群众联系,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措施。

二、联系点安排

学院党委委员每人负责联系两个党支部。联系点由学院党委统一安排,根据我院师生党支部及院党委委员实际情况进行分配。

三、工作职责

1、党委委员要及时、认真贯彻院党委各项工作决策,围绕学院党委工作目标,指导各联系支部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支部工作,努力探索研究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新途径、新方法。

2、党委委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到联系点所在支部参加学习、过组织生活。应经常与联系党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,听取他们对党建工作及学院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,帮助他们解决工作、学习、生活中的实际困难。

3、党委委员应每两个月到联系党支部了解党建、党风廉政建设、作风建设情况;

4、党委委员每学期要和联系党支部支委班子谈心一次,传达贯彻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,宣讲党建、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,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,点评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。

5、党委委员每学期到联系党支部检查工作一次,广泛听取意见建议,及时纠正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。每学期末向党委会报告联系党支部各项工作开展及深入联系点指导、调研、督查情况,及时总结经验,查找不足。

四、组织交流

学院党委每学期组织党委委员就此项工作进行专题交流学习活动,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内容。

材料与化工学院党委

2018年11月

西安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工学院    版权所有

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城学府中路2号 邮编:710021

电话:029-86173324